福建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 准备材料 :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需单位盖章确认);
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怀孕诊断证明(须标明预产期,并加盖医院疾病证明专用章)。
2. 产前登记 :
参保女职工持上述材料到省医保中心办理产前登记手续。
3.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
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和《委托书》;
将表格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核实盖章;
携带盖章后的申领表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4. 审核与支付 :
受理岗受理,经办岗初审,审核岗审核;
财务复核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审核;
财务支付待遇。
5. 待遇发放 :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发放生育待遇。
6. 异地生育备案 :
如需到异地生育,应先到省医保中心办理备案登记。
7. 跨省通办 :
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或闽政通等线上渠道进行生育保险跨省通办。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通过官方提供的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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